新农村合作医疗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
目前,我国大部分人口还都居住在农村,农民在我国居于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农民艰苦朴素、勤劳节俭,为国家、社会默默贡献,做出了自己巨大的努力,并且不计回报。但就我国的基本国情来看,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各方面保障都不完善,看病贵、看病难首先就是一个大的问题。随着国家经济条件的改善,国家出台了一些保障农民基本生活的政策。其中,新农村合作医疗就是一项非常好的改善农民就医条件的政策。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是在2006年开始实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新农村合作医疗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同时使得农民看病贵、看病难这一问题得到了缓解。但济宁市汶上县在推广新农村合作医疗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以济宁市汶上县南旺镇为例,根据其实施现状,指出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希望能使新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更好,政策制度更加完善。
一、汶上县南旺镇新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服务质量和态度不好
由于定点医院大多都是由政府部门指定的,医院之间缺乏竞争性,因此很多定点医院居高自傲,没有形成较强的服务意识,农民对服务质量满意度普遍不高,去定点医院看病的村民相对比较多,但医院接纳有限,看病拿药需要排队很久,存在很多村民在病房过道里打点滴的情况,且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好,没有做到切实关心病人。由于没有生存压力,医务人员就没有主动地去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能力,医院方面也没有提出相应的硬性要求,因而态度普遍不好。据了解,村民对合并村级卫生室并不是很满意。南旺镇村民普遍认为,新农合对大家的就医问题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很多农民对于村级卫生室的合并满意度并不高。在南旺镇,有的三四个村的卫生室合而为一,卫生室数量的减少对于一些行动不方便的老人以及重病病人很不方便。
(二)报销药品及价格不明确
在定点医院拿药及看病,村民对能报销的药品以及不能报销的药品的划分并不是很了解,只是听从医务人员的,对报销范围不明确,故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条例时,应将常用药包含进去,把一些常见病种都纳入报销范围。对于农民来说,收费标准依然是他们最关心的,他们期望能够用最少的医药费医治好病患。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以来,农民更为关注看病消费费用的报销比例以及范围。在调查和访问过程中,很多村民都反映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的收费要高于一般的非定点医疗机构,较之前看病成本有所提升。
(三)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南旺镇卫生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部分医疗技术人员缺乏专业技术培训、理论知识掌握不足、职业道德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一般、实践经验不足,从而也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出现。有些工作人员,到村卫生所参加实习只是为了增加或累计工作经验,工作时间缺乏固定性和长期性,这样就会有很多的不确定因素,为医疗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带来了困难。总之,农民是否愿意到本地就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医院医疗水平的高低和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
(四)基础设施较薄弱,有待改善
受地方报销制度的规定限制,南旺镇的卫生院和县级医院是主要的医疗定点机构。由于南旺镇经济水平有限以及受政府财政经费的限制,南旺镇卫生院的基础医疗设施相对比较落后,很多农民遇到大病诊治时还是不信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受设施限制诊治的病种也有限。农民患小病就自行到药店买药,患大病就直接到医疗水平比较高的大医院去,这样慢慢就形成了恶性循环,镇卫生院的病人人数越来越少,而县级、地市级医院病人大大增多,医疗卫生资源得不到合理利用,也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政策的实施。
二、完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与建议
(一)定点医院由卫生医疗机构竞争获得资格
定点医院应设立一定的标准,私立医院、公立医院均可参评,上级管理单位对参评医院应进行系统的考察及审核。符合设定标准的均可申报定点医院的资格。对预评定的定点医院,应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约束,每年都进行审定,服务及管理不符合标准的定点医院及有患者举报反映不好的医院,应进行一定的批评与警告,然后加以整改,整改后依然不符合标准的,应取消其定点医院的资格。同时,也应该关注医务人员的培训与提升,使他们增加自身医疗技术及素质,从而减少不规范的医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