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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新农村建设中法文化研究*

法文化在我国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闪烁着自己的光芒,并能对当时的社会法治建设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从《法经》到《秦律》,从汉《九章律》到唐《永徽律》,从《宋刑统》到《元典章》,从《大明律》到《大清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制度不断传承发展完善,逐渐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中华文明法律文化体系。这些文化瑰宝和文化法律体系,对于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法制化进程依然具有重要指导价值。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西藏地区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西藏地区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许多卓有成效的进步。农村交通、住房、医疗保障、教育、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步,但在许多地区,法文化观念尚没有深入人心,推进法文建设深入基层的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一、西藏新农村建设中法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推进西藏农村社会繁荣稳定的重要途径

法制观念是否深入人心,法制建设是否取得长效进步,这是考验一个地区法文化普及力度和建设质量的重要因素。法文化建设对于一个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法文化涉及法律和道德建设的方方面面,它既是一种有效的警示和强制力的约束,也是一种对每位公民内心深处关于道德操守的拷问。一个地区,只有充分重视法文化的普及建设,才能有效推进社会建设的繁荣稳定。

(二)是增强民族团结自信心的有力保证

法文化的重要价值在于将法律约束贯穿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强化法文化建设,可以使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深入广大人民的内心,进一步降低违法犯罪率,进一步降低弱势群体遭到不法侵害的比例,从而不断增强民众主动献身新农村建设的决心,最有效地让各族人民放下心理负担和心理防备,增加彼此间的团结友爱意识,为农村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三)是促进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法文化将法律和文化融为一体,在文化进步之路上划定一条界线,保证文化发展始终不脱离轨道,不误入禁区;另一方面,文化的发展也进一步检验法律的科学有效性和普遍适用性,不断推进法律的完善和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又互为补充,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发展。

二、西藏新农村建设中法文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法文化未能深入人心

许多地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百姓确实感受到了交通、住房等硬件设施改变带来的生活幸福感,有关部门也深刻感受到自己的工作和努力给当地发展带来的可喜变迁,这些都是毋庸置疑的历史功绩。但往往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地区轻视或忽略了法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群众对法文化知之甚少,在大多数人心里,如果遇到了法律问题,直接找政府解决即可,自己没有必要去深入认识。

(二)对于法文化的理解存在误区

一些地区和部门认为,在新农村建设中,法文化的普及和推广其实就是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有些基本认识就可以。于是,一些地区的法文化建设和推广就停留在简单地宣传法律常识上。另外一些地区正好相反,只注重文化侧面的宣传普及,忽略了法律层面的推广应用,使得许多群众只知道法律道理,不懂得违法途径和法律标准。

(三)缺乏推进法文化建设的有效资源

法文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普及,需要人才、设备渠道等多种有效资源的全力推进。由于西藏地区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生活环境,很多农村地区人才引进存在困境。多数农村地区真正懂得如何推广法文化的专业人才少之又少,这是地区法文化建设的困境。

三、着力推进西藏新农村法文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法文化宣传引导工作

要使法文化建设取得真正的实效,宣传引导工作是放在第一位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西藏地区要结合自身具体情况,由各级政府制定有力有效的法文化宣传对策,通过电视、手机新闻媒体以及农村街道大量海报宣传等途径全面推进法文化宣传工作,并结合一些醒目标语让法文化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深入人心的东西。为法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通过多种形式让广大群众学习掌握法文化相关知识

一方面,各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可邀请专业人才到各村寨定期举办培训班,鼓励邀请各家各户派代表参加,利用各村寨能够接受的良好形式传授有效实用的法律知识,想方设法让全体群众尽可能多地掌握法文化中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通过“法文化进村下乡”活动等形式,鼓励大家积极参加以法文化推广为背景的戏剧、小品等各类文化活动,让法文化的道德要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