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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公共管理问题与治理绩效提升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层管理是以农村基层组织与乡村道德约束相结合的自治模式。新农村建设促使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也给农村基层公共管理农村带来新的挑战。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乡村人口流动逐渐加快,农村基层传统的血缘和亲缘关系逐渐淡化,农村各种思想交汇,各种矛盾开始凸显,农村基层公共管理随之发生较为深刻的变化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但是,农村基层政治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持续创新农村公共管理职能,提升公共管理绩效,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管理组织和政府部门对农村经济的调节作用,促进农村社会事务不断发展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早日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一、农村基层公共管理的作用

农村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主的社会组织为农村经济、社会以及政治发展提供服务职能的管理形式。农村公共管理职能包括对农村社会秩序的维护,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优化农村社会资源配置,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为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提供保障等,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1.调节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农村发展的核心是经济的发展。农村公共管理通过发挥政府职能,一方面调整农业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促进农业生产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以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形式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调整农村社会收入差距,促进农村社会公平。同时,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为农村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发展市场秩序,引导农村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有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的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农村经济。

2.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保护农村生态发展。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同样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农村公共管理的重要职能。长期以来,我国长期存在城乡社会保障差异化问题,而随着新型城镇化发展,农村社会发展需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与体系,为新农村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社会保障,解除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后,需要通过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完善社会保障。同时,随着城市资本进入农村,改变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遭遇新的挑战,也需要充分发挥公共管理的生态保护职能,为环境保护提供监督与管理。

3.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根本的是让农民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政府通过公共管理职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对发展过程中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的行为进行规范,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具体体现在政府相关制度的实施与执行,新农村新制度、新标准的制定,以深化农村社会制度改革,保障农村居民在土地、财产、医疗以及教育等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另外,解决新农村建设出现的新问题,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供帮助与咨询,逐步消除新农村建设中对农民利益的限制,推动农村社会全面发展。

二、农村基层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

1.公共管理主体单一,资源整合能力不足。公共管理主体具有多元化特征,通常以政府主导的多元社会组织与力量参与。但是,我国农村基层公共管理主体则多以政府为主,缺乏其他社会组织与力量的参与,虽然随着新农村建设,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到农村公共管理中,但是没有充分发挥作用,仍以政府为主,导致农村管理的资源整合力度不足。这与我国农村公共管理的传统有关,在传统思想影响下,农村基层政府普遍较为保守,缺乏创新与进取精神,对政策的执行具有盲目性。加之农村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意识较弱,很难因地制宜,整合当地资源,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灵活执行相关政策。

2.公共管理资金使用偏颇,公共管理缺乏长远意识。发展经济一直是农村公共管理的主要目标,导致农村基层公共管理普遍忽视政治、社会与环境等其他方面的功能。在公共管理资金使用方面,更多的投入具有较大经济收益的方面,特别是能够较快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项目,甚至常常挤占农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金,缺乏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尽管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公共管理的全面性得到重视,政府财政资金加大在农村卫生、教育、养老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但是,农村基层公共管理对农村市场的倾向性仍然高于其他方面,不利于农村地区公共管理职能和绩效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