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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新农村建设成必然趋势,同时遵循“5拆4不搬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建设,同时也高度重视农民的生活水平。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关键年,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农民相关权益,“合村并居”已经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合村并居”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必须遵循“5拆4不搬”的原则才可以落实。

“4拆”

1、自然环境恶劣的村庄

我国一些村庄的地理位置特殊,具有独特的气候条件。不仅不利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更对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当地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影响。

2、“无人村”

很多村庄因为地处偏僻,生活和交通都受到严重影响,越来越多的村民选择搬离,从而导致“无人村”的出现,这类村庄的拆除势在必行。

3、土地污染的村庄

众所周知,土地是我国最高贵的资源之一,更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没有土地,就无法保证农民的正常生活。如果土地被污染,导致农作物常年减产甚至绝收,农民最终会放弃土地和村庄。为保障农民生活,这类村庄拆除后,土地经过净化将被提高利用率。

4、规划建设范围内村庄

在农村地区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如果村庄所在位置被纳入基础建设范围,这类村庄将会统一征用,并安排村民到指定的地区进行生产生活。

1、拥有自然特色的村庄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同时,对于拥有自然特色的村庄采取保护措施。村庄原有的传承文化、风土人情以及自然风光,有机会发展成为旅游生态区。

2、“城中村”

与农村地区相比,城中村的经济水平和生活质量都相对较高。如果没有拆迁的必要,可以利用城中村的固有文化吸引游客观光。

3、人口众多的村庄

截止目前,“合村并居”的主要针对对象是“无人村”或者人口较少的村庄。对于人口众多的村庄,无论是村民的安置工作还是补偿标准都是一项巨大的挑战。

4、具有历史价值的村庄

这类村庄在文化和传承方面具有强大的意义,必须实施保护。

“合村并居”政策不能实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农村地区发展建设。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你们那里开始实施“合村并居”了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交流。